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重庆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首页 | 组织机构 | 党建工作 | 政策法规 | 老年园地 | 老年群团 | 为您服务 | 老年大学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重庆大学有关政策>>正文
 
关于对离退休人员实行校院(部处)两级服务管理的实施办法(修订)
2017年12月0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离退休工作,不断完善学校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党委)工作处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二级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实施办法》(重大委〔2017〕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校、院(部、处)两级服务管理的职责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学校离退休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分管离退休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等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处)、工会、团委、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基建规划处、档案馆、社区工作办公室、校医院、离退休(党委)工作处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主要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学校离退休工作的各项具体政策,及时将离退休工作重要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定。

3.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离退休工作。

4.督促检查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拟表彰的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5.保障落实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和离退休工作所需经费、物资、人员编制。

6.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离退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

7.在学校制定涉及离退休人员利益的政策规定时,要充分听取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8.抓好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

二、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加强宣传党和国家对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学校党、政领导呈送上级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文件,并及时对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督办。

2.将离退休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协助落实校领导参加离退休人员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及带头联系、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3.协助学校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保证离退休干部按规定范围及时阅读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和听取有关报告等。

4.做好信访工作,畅通学校领导与离退休人员的沟通渠道,及时将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二)党委组织部

1.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关心爱护老干部。将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2.加大党费对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保障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活动经费。

3.受理离退休干部有关政治待遇等方面的申诉。

4.把离退休工作作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配合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协助家属处理好老党员逝世后的善后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

1.加强网络、报纸等媒体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在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下做好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意义。

2.通过不断丰富载体和平台,引导广大离退休人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近就地就便积极发声,传播正能量。

3.为离退休人员参加形势报告和政治理论学习提供时事政治和理论学习资料。

4.指导、协助离退休党委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

(四)党委统战部

1.加强与离退休人员中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工作。

2.配合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协助家属处理好离退休人员中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逝世后的善后工作。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

1.向青年学生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增强学生助老孝老的意识,营造校园和谐氛围。

2.积极发动青年学生志愿者为离退休人员做好关爱、帮扶工作。

(六)党委保卫部

1.协助对离退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宣传,协助调解校园内离退休人员各类治安矛盾纠纷等。

2.为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及亲属办理车辆通行证。

3.为离退休人员校内大型活动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七)工会

1.向在职教职工会员宣传党的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做好离退休工作的意义。

2.指导开展离退休人员“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为离退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方便。

3.会同离退休工作处,做好重大节日慰问等工作。

4.特邀离退休代表列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5.配合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协助家属处理好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善后工作。

(八)人事处

1.认真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

2.负责向教育部、重庆市及有关部门报送离退休人员统计表等工作。

3.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及退休证。

4.负责协调确定离退休人员归属并通知相关二级单位和离退休工作处。

5.配合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协助家属做好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抚恤等善后工作。

(九)计划财务处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离退休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为离退休人员发挥作用、开展活动以及困难补助等方面提供条件。

2.负责审核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的预决算,相关费用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十)房地产管理处、基建规划处、后勤管理处、社区工作办公室

1.将老年活动中心(室)、服务基地建设纳入校园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适老实用、逐步夯实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逐步完善和维护校园适老、便老设施。

3.引入社会养老资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校内居住离退休人员的邻里矛盾、住宅维修服务、物业管理纠纷等,构建和谐社区。

(十一)校医院

1.负责离退休人员相关医疗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等工作。

2.办理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等工作,并针对离休干部整体进入“后双高期”,开辟绿色通道,为其看病就医提供便利。

3.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健康检查,建立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加强健康教育宣传。

4.为离退休人员大型活动提供医疗服务。

(十二)档案馆

1.收集、整理离退休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相关的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2.为校内各单位及离退休人员查询档案材料提供方便。

(十三)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工作处

根据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认真履行离退休工作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指导、检查、考评、协调全校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及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加强和创新离退休人员党组织建设。灵活设置党支部,加强支部书记、支委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费和党务活动费的管理,落实支部书记和支委的工作补贴。

3.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注重离退休人员意识形态工作。完善和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形势政策报告、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观学习、订阅党报党刊和老年报刊等制度。接待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按规定表彰并大力宣传离退休人员先进典型。

4.要饱含深情、尽心尽力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始终把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注意跟踪了解掌握他们的情况,分门别类地提出服务措施,切实加强“亲情化、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建立医疗备用金制度,减轻离休干部垫付医药费压力。在电话随访、定期走访、看病用车、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方面,为离休干部尽心服务。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每年至少走访慰问一次,关心异地居住离休干部,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派人处理。

5.加强离退休人员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办好老年大学,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全校性离退休人员文体活动。

6.完善离退休人员困难帮扶机制。发挥好学校“紧急救助呼叫中心”、“离退休人员重大疾病医疗帮困基金”、“夕阳红爱心志愿者”等作用,积极利用市场化服务,开展人文关怀,切实加强对困难离退休人员的关怀和精准帮扶。

7.发挥老年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二次人才开发,鼓励离退休人员依托关工委、高教老协、老科协、老体协、老年合唱团、诗书画院、老年大学等老年群团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文化和体育等活动。

8.统筹管理离退休人员各项活动经费,指导二级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走访慰问费使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等慰问工作。

9.做好离退休人员信息数据库管理,完成相关报表统计及上报工作。

10.加强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会议或组织业务培训,研究工作、交流经验、评选先进,提高专兼职离退休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11.配合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协助家属处理好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丧事及善后工作。

12.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工作的任务。

三、二级单位的职责

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要重视和关心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在学年度考核时,将二级单位离退休工作列入考核项目,实行同步考核。

1.建立离退休工作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单位离退休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每年向离退休人员通报本单位改革、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信访工作。

3.建立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小组,由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每年向本单位离退休人员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4.积极组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参加全校性离退休人员大型活动。

5.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走访慰问制度,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在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

6.建立本单位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定期分析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有针对性服务管理,并及时向离退休工作处和有关单位通报相关重要信息。

7.建立本单位“夕阳红爱心志愿者”队伍,形成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等联系离退休人员制度,充分调动在职人员和学生志愿者积极性,对本单位高龄空巢、独居、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实行结对帮扶。

8.根据工作需要和离退休人员意愿,发挥离退休人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及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9.离退休人员逝世后,协助家属处理好丧事及善后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大学关于对离退休人员实行校院(部处)两级管理实施意见》(重大委办〔2001〕34号)同时废止。


                                          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已是首条
下一条:关于调整重庆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3版权所有 重庆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管理入口

地址: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邮编:400044 电话:6510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