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的通知
重大校[2001]706号
根据2001年10月19日召开的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离退休人员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分级管理。为了做好分级管理工作,现将离退休人员归口二级单位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退休人员原则上按离退休时所在二级单位归口管理。
二、在学校二级机构调整前已离退休的人员按机构调整时归口的单位管理,在学校机构调整后离退休的人员按离退休时所在二级单位归口管理。
三、在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退休的人员,由转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前所在的二级单位归口管理。
各单位请按以上要求尽快与离退休管理处核对本单位现有离退休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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