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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对沙坪坝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营养补贴的通知

    时间:2017-05-18 14:42:24  作者:  点击: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实现老有所养和建设和谐沙坪坝的目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对我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营养补贴。具体事宜通如下:

    一、发放对象

    凡户籍在沙坪坝区,年龄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1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年300/人(每月25元)。

    29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营养补贴,由原每年360/人(每月30元)调整为每年1200/人(每月100元)。

    3.百岁老人营养补贴,由原每年2400/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年6000/人(每月500元)。

    三、执行时间

    20161月执行

    四、资金渠道

    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五、申办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80周岁-99周岁的高龄老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当年3月和8月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各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审核后向各街、镇申报。

    2.年满100周岁老人由家属提前一月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并填写重庆市百岁及以上老人登记表。

    六、发放办法

    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营养补贴按年分两次放发,百岁老人营养补贴按月发放。

    1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营养补贴上下半年各发放一次,每年4月发放上半年(16月)营养补贴、9月发放下半年(712月)营养补贴。各街、镇于每年330日和830日前上报《沙坪坝区80周岁-8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汇总表》、《沙坪坝区80周岁-8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沙坪坝区90周岁-9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汇总表》、《沙坪坝区90周岁-99周岁老人营养补贴花名册》一式两份,区民政局审核后,于4月初和9月初将资金划拨到各街、镇,各街、镇及时将补贴发放到每一个老年人手中。

    2.百岁老人营养补贴,各街、镇于每月5日前报区民政局《沙坪坝区百岁及以上老人营养补贴汇总表》,民政局审核后将资金划拨到各街、镇。

    七、发放要求

    (一)凡户籍在沙坪坝区,年龄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

    (二)80周岁以上老人营养补贴,作为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和关爱,不纳入低保的收入计算。

    (三)各街、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对本通知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对本辖区老人享受营养补贴的名单应在政务公示栏或公众较多的地方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把这项惠老工作办好办实。

    (四)各街、镇要完善发放领取手续,专款专用,一旦发现作假、冒领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沙坪坝区民政局            沙坪坝区财政局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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